一、用人单位以何为依据申报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答: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2021年全年工资收入总额为依据申报其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2021年内进入本单位、工资收入不足一年的职工,折算成全年工资收入申报。
二、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人员名单以什么为准?
答: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人员名单以“网办大厅”下载的《缴费基数核定表》确定的人员花名册为准。花名册上的人员均需申报,不得增加或删除。模板表格中如有已退工停保人员或已退休人员,不用删除,按原年度基数填报即可,系统不会核算这些人员的数据。
三、2022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答: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13号),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社会保险(含养老、失业、工伤)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 元/月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月执行。
用人单位申报基数时,务必填报全年应发工资收入总额,不用考虑基数上下限因素,系统会自动保底封顶处理。
四、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时间截止什么时候?
答:至 2022年3月6日止。
五、本次基数申报渠道是什么?如何申报?
答: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避免短时间内的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本次基数申报原则上网上办理。用人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以下简称“网办大厅”)进行基数申报,主要流程如下:
(一)用人单位登陆“网办大厅”,进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下载《缴费基数核定表》模板,内含《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二)根据基数申报要求,在《申报表》和《汇总表》内分别填写职工个人年度工资总额、单位年度工资总额等信息。将两份表格打印成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图片格式,其中《申报表》须以单位张榜公示或工会(职代会)盖章或职工签字等形式确认。
(三)在“网办大厅”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中,点击“选择文件”,将填写好的《缴费基数核定表》电子版上传。同时,点击“材料列表”,将图片格式的《申报表》和《汇总表》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确认提交”即可,处理结果会在成功列表中显示。若月度结算期内发现申报数据有问题需调整的,可以重新填写并上传,系统将自动覆盖上一次上传的申报数据。
六、单位在基数申报后,如何查看申报结果?如发现申报错误,可以修改吗?
答:用人单位在基数申报后,可在“单位中心”—“单位办件”中查看具体信息。用人单位须仔细核对申报结果正确与否,如申报错误,可在月度结算期内再次申报,以最后一次申报结果为准,一旦跨了结算期不可再调整。
七、用人单位完成基数申报后什么时候执行?
答:本次申报的年度基数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到12月。
用人单位在2022年1月6日前已完成基数申报的,将于1月7日启用新基数;
在1月11日至2月6日期间完成基数申报的,将于2月7日启用新基数,并按照新基数对1月份自动补缴差额,补缴差额部分不收滞纳金。
在2月11日至3月6日期间完成基数申报的,将于3月7日启用新基数,并按照新基数对1、2月份自动补缴差额,补缴差额部分不收滞纳金。
八、用人单位如何线上开通“网办大厅”?
答:只需登录“网办大厅”—点击右上角“您好!请登录”—单位登录—立即注册,按照操作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实人认证后即可完成。注册成功后单位可通过账号密码方式登录“网办大厅”。另外,已领取CA的单位也可通过CA登录的方式登录“网办大厅”。
九、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工资基数会如何确定?
答:各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申报,逾期未申报的用人单位,按2021年12月份缴费基数上浮10%确定2022年缴费工资基数,上浮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基数4250元/月的,按4250元/月执行。
十、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缴费基数调整(上调)功能,完成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吗?
答:不可以。“缴费基数调整(上调)”模块,主要用于平时对部分职工调整缴费基数。而此次基数申报要求单位通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申报,该模块是申报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唯一通道。
如果仅通过“缴费基数调整(上调)”功能申报,会被视为未按规定申报,可能面临基数自动上浮10%的风险,必须通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重新上传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