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街道)建设局,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防范因用工不规范引发用工底数不清、工资金额不明等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报酬权益和社会稳定。现将加强和规范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实名制用工管理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用工人员(含建设单位指定发包等),必须全部纳入总包单位实名制考勤。
2.总包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实名制管理工作负全部责任,指定劳资专管员对实名制管理工作、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实施专人专管。
3.总包单位要主动接纳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等单位用工人员的实名制考勤,不得以公司规定、管理费、安全协议等为由,拒绝将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等单位用工人员纳入实名制考勤。(建设单位尚未与总包单位约定将所有用工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的,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否则,不得申请复工)
4.总包单位应指导、督促各分包单位与工人如实签订简易用工合同(或协议),在项目部予以备案、留存;同时,总包单位要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的管理,坚决拒绝未经实名制考勤的工人进入施工现场。
5.建设单位应将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的工人工资打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总包单位进行代发。若有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指定分包的配套工程,在工人未全额获得工资前(以“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结清付清确认书”为准),不得以工抵房、借款等名义将工程款直接拨付至分包单位账户(若因违反本条,导致欠付工程款不足以覆盖工人工资,由建设单位负责垫付并依法追偿)。
6.市政园林、老小区改造等无法实施封闭式管理的项目,应采取定点考勤、手机考勤等措施进行实名制考勤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管理
1.推进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备案制度。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应对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备案(①分包合同;②分包单位营业证书复印件;③分包单位法人或实际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本年度征信查询记录;④在本项目用工人员名册、简易合同或协议)。备案汇总表报对应监管职能单位(样式见附件),各监管职能单位每月月底前,将汇总表报市住建局汇总。
2.各建筑施工企业应对长期合作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在公司层级进行备案管理。
3.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应提前、主动将用工人员信息报总包单位录入实名制系统;不得以赶抢工期等为由,不落实实名制管理。
4.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应与总包单位签订工资代付协议,通过总包单位工资专户发放工人工资。
5.分包单位应于每月月初按照“月结月清”的要求编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的上个月工资表,作为总包单位代发工资的依据,并由总包单位集中存档。
三、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
1.全面推行工人工资“应发尽发”制度。总包单位应于每月上旬汇总制定本项目上个月所有农民工工资(一般不超过每月10日),报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在收到总包单位提交的月度工资表后,应及时审核并将所需资金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一般不超过每月20日)。总包单位应在资金到位后,将农民工上月工资足额支付到农民工银行卡中(一般不超过每月25日)。
2.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应联合分包单位每月对“以计件核算工资签订用工合同”的分项工程进行验收核算,测算工人应得工资。
3.建设单位应通过实名制信息比对、工程量核对等方式,加强对总包单位递交的工资表进行审核。
四、保障措施
1.全市住建领域各监管职能单位(含机构)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报建项目由市质安中心、长江镇建设局、开发区建设局分别负责,非报建项目(含报建项目终止监督后的配套工程)由属地建设局分别负责。
2.有以下情形的,在整改完毕前不予复工:①建设单位未与总包单位约定(补充协议)将所有用工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的;②在建工程项目部未对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进行备案管理的;③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用工人员未录入实名制考勤的;④未签订代付协议,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发放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工人工资的;⑤因资金短缺、劳务纠纷或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原因,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农民工工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
3.总包单位、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或建设单位未每月足额拨付工人工资资金的,各监管职能单位应开具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予以停工整改,并依法移交处罚。
4.各监管职能单位(含机构)、各项目监理单位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线索,应及时报市住建局依法查处。
5.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假借拖欠民工工资恶意讨要工程款,引发民工上访,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通报全市各项目谨慎选用,依据相关法规移交行政处罚,并将该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行用档案,视情上报省住建厅纳入联合惩戒。
附件:足彩外围app官网,新博体育市在建工程项目分包单位情况统计表
足彩外围app官网,新博体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8日